檢驗實驗室服務通則及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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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通則 |
一、 |
本檢驗實驗室(以下簡稱本實驗室)將運用合理技能,且經本實驗室確認同意之顧客特定指示,提供服務,當無上述特定指示時,則依據:
(1)本實驗室任何標準訂單表格或標準規格表所載之條款。
(2)本實驗室依技術、實務經驗及財務上考量認為適當之方法。 |
二、 |
檢驗結果報告所載內容為依據顧客指示所執行之檢驗或測試結果,結果之評估乃根據技術標準、商業習慣、實務經驗或其它專業意見等情況。檢驗結果報告僅包含本實驗室對此樣品之意見,並不表示對該樣品所抽取之同批產品表示任何意見。 |
三、 |
顧客茲此同意本實驗室可委託第三人進行實驗工作,且本實驗室之唯一責任為於第三人進行實驗之際在場見證並傳達該實驗結果,或確認該實驗結果。顧客同意本實驗室對於第三人使用之設備、儀器和測量工具的狀態或精準度、應用之分析方法、人員之資格、第三人人員行為或不作為、或其分析結果,並不負任何責任。 |
四、 |
本實驗室產生之檢驗結果報告僅反映顧客委託檢驗執行時所紀錄且於接受指示範圍內之事實。本實驗室無義務提及或報告特定指示範圍或其它適用範圍外之任何事實或情況。 |
五、 |
本實驗室得將部份或全部服務之履行委託代理人或轉包承攬者,而顧客授權本實驗室得將前開履行之必要資訊提供給該代理人或轉包承攬者。 |
六、 |
若本實驗室收到有關顧客與其他第三人之間的契約、約定文件或第三人文件,如買賣契約、信用狀、提單等,該類文件僅能視為資料,並不能擴大或限制本實驗室接受之服務或義務範圍。 |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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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承認本實驗室雖提供服務但並不取代顧客或任何第三人之地位,且不於任何方面承擔顧客對任何第三人或任何第三人對顧客的責任。 |
八、 |
所有樣品保留期限最多一個月或依該樣品特性保留較短之期限,然後返還顧客或由本實驗室自由裁量予以處置。保留期限過後,本實驗室對該樣品不負任何責任。若樣品需返還顧客,手續費和運費應由顧客負擔。若樣品需特殊處置,特殊處置費用由顧客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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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本實驗室於履行服務期間發生任何未預見之問題或支出時,應通知顧客,本實驗室有權增收費用以彌補為完成服務之必要額外付出時間與成本。 |
十、 |
若本實驗室因非屬本實驗室可控制事件之發生,而無法履行所有或部份服務時,顧客仍需支付下列款項︰
(1)本實驗室應負擔之所有不可退還之開支。
(2)本實驗室實際上已履行服務之服務與檢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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